欧洲宫廷礼服的起源与艺术风格
18世纪时,法国宫廷继续创立新礼服,主要以丝缘、花边、丝绸、天鹅绒以及淡色的花缎等制成。同时,用黑色天鹅绒的贴片代替以前的化妆面孔和扑有香粉的头发或假发。男人戴黑皮和獭皮的三角帽,帽边镀金或镶花边,并饰以鸵鸟毛。他们把头发或假发编成辫子,以黑色丝带系住,置于背后。带扣的鞋子上配有红色鞋跟。盛装时须穿灰白色的丝袜,平时则穿白色毛袜。
1750年后,妇女开始在头发上加假卷发,做发卷,涂发油,扑香粉,并饰以丝带、花边,以及羽毛等,致使头发高高隆起。有时,妇女的头发高得连通过房门或坐马车旅行都感觉很困难。遇上坏天气时,头上还要戴一顶巨大而可以收缩的帽子,这是一种线织的帽子,收起来就像篷车顶,故被称为“篷车帽”。当时的女裙一般都用撑裙物及一些硬的衬裙使得裙子高高隆起,形似篮筐,以后演变为内装撑衣架,又名裙环。后来,有位名叫华都的画家,他设计出一种背后有褶折从颈部飘垂下来的长服。这种衣服洒脱、飘逸,一时风靡法国宫廷,人们称之为“华都长服”。当时,男女外出时习惯携带长手杖、暖手筒、皮包及成对的表。而妇女,除暖手筒、皮包等以外,还要以扇子和人工花为饰。还有一种在当时甚为时髦的东西,就是鼻烟盒。
“洛可可”一词源自法国字汇“Rocaille”,由此演变而来,其意思是指岩状的装饰,基本是一种强调C型的漩涡状花纹及反曲线的装饰风格。这种风格源自1715年法国路易十四过世之后,所产生的一种艺术上的反叛。洛可可艺术趋向一种精制而幽雅,具装饰性的特色。这种特色当然影响到当时的服装,甚至以“洛可可”一词代表法国大革命之前18世纪的服装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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