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报警求助电话均为110,地区会直接转接到当地公安局。
报警接警范围:
(一) 刑事案件;
(二) 治安案(事)件;
(三)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 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 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网上报警须知:
(一) 报警人和嫌疑人基本情况必须属实,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二) 报警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配合公安机关了解或核实所报告情况。如报警人提供的资料不全,且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法,导致公安机关无法调查和处理所报告的情况的,公安机关有权不予处理;
(三) 报警人虚构事实、慌报险情或诬陷他人,公安机关将采取有效手段。追究 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 报警人遇紧急情况,建议拨打110
(五) 对于报警人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
扩展资料:
报警须提供下列信息:
(一) 报警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住址、身份证号;
(二)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电话、犯罪事实、作案时间;
(三) 被侵害对象情况;
(四) 所报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以及案件所涉及的人员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公安—报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