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狗证办理条件:
一、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住所不在禁止养犬区范围内;
2、具有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3、近三年内无遗弃、虐待行为记录。
二、重点管理区内单位申请养犬的条件:
1、用于文物场所、仓库、施工场地看护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2、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3、有健全的养犬管理制度,配备有管理人员;
4、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
扩展资料:
南宁养犬登记办理流程:
步骤一:提出申请,养犬单位或个人携犬只到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点领取《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填写。
步骤二:接收材料和初审,经办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和初核、对新办证的犬只扫描识别,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开具《养犬登记办理回执》。
步骤三:照相、注射芯片,服务点工作人员免费给犬只照相、免费给犬只注射电子识别芯片。
步骤四:审批、发证,服务点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和犬只信息录入“南宁市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公安机关审批。
步骤五:领取证件,申请人持《养犬登记办理回执》在规定时限内到原办理的服务点领取《南宁市养犬登记证》等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