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分期买手机没钱还?

2023-05-04 综合 37阅读

现在各种各样的手机,各种强大功能的,只是对于一些大学生,可能是消费不起的。但很多商家却出了分期购买手机的活动。而一20岁大学生,选择了分期购买手机,却因没钱还,而被告上法尘虚庭。

提前享受埋下法律隐患

今年刚满20岁的周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某手机的“骨灰粉”,每当有新款发布,便会想尽办法拥有它。但周某不好意思总向家里要钱,“分期付款”购物便吸引了他的注意。2014年10月29日,周某与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即享分期”服务合同》,该公司向周某收取包括贷款咨询费及申请手续费在内的服务费,同时约定,周某若未在指定还款日前或当日将相应期款全部存入还款账户,则该公司一次性征收当期逾期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

同日,周某与九龙坡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由该小额贷款公司向周某提供贷款3000元,分为12期归还,用于周某购买某手机。《“即享分期”服务合同》载明,周某应当向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贷款咨询费720元,分为12期归还,并支付申请手续费50元。

没钱还款被告上法院

拿到新手机后,因经济窘迫周某一直未按约定时间还款,科技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向渝北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周某签订的《“即享分期”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陪孙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

原告已依照合同的约定协助被告周某办理完毕贷款芦兄链手续,完成贷款咨询服务,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被告周某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贷款咨询费用。但被告周某至今未向原告支付贷款咨询费用720元及申请手续费50元,已构成违约,根据双方签订的《“即享分期”服务合同》的约定,被告周某除应当支付原告咨询费720元、申请手续费50元外,还应当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声明:你问我答网所有作品(图文、音视频)均由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fangmu66610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