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记录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的公文有会议纪要、议案,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录”。
“录”有笔录、音录和影像录几种,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
扩展资料
(一)综合性。会议记录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二)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录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录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记录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三)备考性。一些会议纪录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