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积分兑换总则:
⑴会员需设置消费密码方能进行积分兑换。会员兑换奖励机票或奖励升舱,除本人使用外,仅能给会员指定的已生效的受益人使用。如何设置消费密码和受益人详见会员服务章节。
⑵会员间账户积分不能合并使用。
⑶会员至服务网点办理积分兑换业务,需提供会员账户注册身份证件原件、受益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办理,还需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⑷一般情况下,奖励机票有效期为自出票之日起1年内有效,涉及营销类奖励机票的有效期需遵循活动规则
⑸奖励机票和奖励升舱一经兑换,积分不予退回。奖励机票更改仅限航班日期和航班时间,且必须在航班起飞前完成更改。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会员非自愿改变行程,请联系出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其它客票规则参见《东航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和《东航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
⑹一张奖励机票仅可兑换一个单程或一个来回程;国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允许在同一兑奖区域内的缺口,国内航线来回程奖励机票不允许缺口。
⑺儿童及婴儿兑换奖励机票,兑奖标准与成人相同。兑换的奖励机票不提
供无成人陪伴儿童服务。
⑻儿童票兑换奖励升舱,标准同成人;婴儿票不得兑换奖励升舱,若随行成人积分升舱后需补足婴儿票销售价的差额;兑换奖励升舱后,原客票的旅行限制条件仍然适用。
⑼在以下区域内可兑换的航班以相关航空公司实际提供的航班为准。航空公司奖励机票座位数量有限,请会员在确定行程后提早预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