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的科学原理,可以分为生理学原理和心理学原理
一、生理学原理
1、催眠与大脑的功能
人类的意识、心理、思维活动属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功能,位于大脑。
根据其功能与结构:躯体运动、躯体感觉、视感觉、听感觉、平衡觉、嗅味觉等区域,即中枢。当各种客观事物作用于各种感觉器官时,信息通过特异性感觉传导束最终投射于各个中枢,在大脑的各个中枢的作用下可以引起各种不同的反应。
记忆功能——就是人们对经验的识记、保持和应用过程,也就是对信息的选择、编码、储存和提取过程,所以人们所经历的事情经过大脑处理后会是一个包括各种感觉的整体记忆。
催眠的实施者在催眠的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对被催眠者传递的各种信息传入大脑后,大脑会调用不同区域的神经元对这些信息进行加工处理,从而使催眠的各种指令生效。
2、催眠与脑电图
人类大脑皮层的神经细胞具有生物电活动,人们的大脑在活动的时候,产生一种生物电流,我们把它称为“脑电波”
β 波——属于意识心理区域,我们在清醒的时候进行推理并管理大部分事情的范围;
α 波——几乎所有的催眠都发生在这个范围;
θ 波——更深的催眠状态;
δ 波——了解甚少;
我们可以把大脑的四个脑波比喻成汽车的四个档位,
δ波是一档,θ波是二档,α波是三档,β波是四档。
没有哪一种脑波可以适应所有的生活状态。
二、心理学原理
最重要的理论:心理暗示理论;
“心理暗示”是指用含蓄、间接的方式,对别人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心理现象。
1、精神分析学说
冰山理论
意识通常执行着思考、逻辑和分析的功能;
潜意识掌管身体功能、情绪、习惯、能量、记忆和想象力等;
弗洛伊德认为,诱发催眠状态是心理暗示作用,并通过催眠状态下的潜意识而起治疗作用的。人们经历过的情绪经验受到压抑,被排挤到意识之外,潜伏储存在潜意识中,到了一定程度时便形成了各种症状。当把人们带入催眠状态中后,使其回忆起与自己的病症相关的经验并且使其浮现于意识层面;同时,把压抑的情绪宣泄出来,人们就会感到舒畅,病症也会随之消失。
2、角色扮演学说
萨宾
每一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为了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都扮演一定的角色,而催眠也不过是一种社会环境——“机体进入角色”
正是由于被催眠者进入了角色,他们才真正相信自己的确经历着所受暗示的催眠行为。也正是因为被催眠者非常好地扮演了被催眠的角色,以至于当他们报告有幻觉时,他们自己也真正相信确实产生了幻觉,萨宾把这称之为“信任想象”。
3、心理和神经生理综合理论
神经生理学、EEG、事件相关电位、功能性脑显像、脑核磁等手段。
催眠和非催眠状态下大脑存在不同的脑活动。
研究还在深入……
4、第三意识学说
催眠状态中人们所具有的心理状态,既不是清醒时的意识状态,也不是睡眠时的无意识状态。那是一种特殊的、变更了的意识状态,暂且把它称之为"第三意识状态"。
特点:
1)清醒时的意识状态特征:自觉性、能动性及有目的性;
催眠状态中,尤其是在深度催眠状态中,这些特征几乎荡然无存;
2)催眠状态中的意识也不是处于无意识状态。在催眠状态中,虽然受术者主动地发起和终止的自觉能动性的活动消失,但经催眠师的暗示,仍可产生一些具有自觉能动性性质的活动,纵然已失去了意识的批判与监察;
3)暗示严重有悖于受术者的人格特征、道德行为规范,或者触动了受术者最为敏感的压抑、禁忌时,便会使受术者感到焦灼不安,甚至发怒、反抗;
催眠有它的科学性,也有局限性,还是那句话,催眠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疗法是能治疗所有病的,甚至也不能治愈所有患了同一种病的人,医学总是在探索中前进的。
以上内容来自催眠师荣新奇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