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如下:
一、一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六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并有绿化隔离带的非机动车道的高级或次高级路面。
2.机场跑道、停机坪。
3.桥涵工程:
(1)二层或桥面最高高度16m及以上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40m工程;
(3)多跨总长度L≥100m工程。
4.最大管径DN≥1200mm及总长度L≥1200m的排水工程。
5.最大管么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给水工程。
6.机械项管工程及箱体最大宽度≥6m的渠箱沉井工程。
7.最大管径DN≥630mm的燃气工程。
8.高3m以上厚1m及以上的防洪墙工程。
9.截面净宽度Bo≥90m的隧道工程。
二、二类工程:
1.道路工程:四条机动车道及以上的高级路面或次高级路面。
2.桥涵工程:(1)一层或桥面最高高度小于16m的立交桥及路面。
(2)单跨跨径Lo≥20m;(3)多跨长度L≥7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1000mm及总长度L≥10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8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明渠、暗渠及截洪沟单独排洪工程。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
9.高3m以下,厚1m以下的防洪墙。
三、三类工程:
1.二条机动车及以上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道路工程。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桥涵工程;
(2)多跨总长度L≥30m的桥涵工程。
3.最大管径DN≥5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最大管径DN<325mm的燃气工程。
6.具有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及其相应配套的土石方附属工程等的单独护岸护坡工程。
7.截面净宽度Bo<7m的隧道工程。
8.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四、四类工程:
1.道路工程:
(1)二条机动车道(不含快速路)以下工程;
(2)单独人行道。
2.桥涵工程:
(1)单跨跨径Lo<10m工程;
(2)多跨总长L<30m工程。
3.最大管径DN<600mm及总长度L<500m的排水工程及各种渠管工程。
4.最大管径DN<300mm及总长度L<400m的给水工程。
5.土堤工程。
6.截面净空面积So<4m2的砌筑沟渠。
五、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有关规定
1.道路工程按路面等级划分:
(1)高级路面:指混凝土路面、沥青路面、沥青黑色碎石路面、整齐石块路面。
(2)次高级路面:指渣油黑色碎石路面、沥青贯入式路面,沥青表面处理路面以及半整齐石块路面。
(3)中级路面:指泥结碎石路面,工业废渣及其它粒料路面,级配碎石路面及水结碎石路面。
(4)低级路面:指用各种材料(包括工业废渣)加固或改善土路面。(5)道路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等工程归所属的道路工程类别。
2.桥涵工程:
(1)桥涵工程总长指两个桥台侧墙或八字尾端间的距离(无桥台的桥梁为桥面系行车道长度)。
(2)以桥涵工程为主体的道路工程按桥涵工程分类;以道路为主体的桥涵工程按道路工程分类。
3.隧道工程:
(1)隧道截面宽度指被复工程外边缘的不平距离。
(2)以隧道工程为主体的隧道内道路、排水工程按隧道工程分类。
4.给排水工程:
(1)给排水工程包括附属于本工程的管道、土石方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水管道构筑物指给水构筑物单位工程。
5.燃气、供热工程:
(1)在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单位工程中,有两种及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按最大外径取定工程类别。
(2)燃气集中供热管道包括管道土方和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3)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有两个特征指标的,单位工程同时符合类别标准中两个指标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其中一个特征指标的按低一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