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银行申请银行汇票的会计分录
1、申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6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
2、取得汇票时:
借:应付票据 60000
贷:其他应付款-办理汇票 60000
3、支付汇票给往来单位:
借:应付帐款 60000
贷:应付票据 60000
4、汇票到期:
借:其他应付款-办理汇票 60000
银行存款-(汇票利息) XX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60000
财务费用-利息 XX
二、银行汇票结算的当事人包括:
1、出票人。
银行汇票结算的出票人是指签发汇票的银行。
2、收款人。
收款人是指从银行提取汇票所汇款项的单位和个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本身,也可以是与汇款人有商品交易往来或汇款人要与之办理结算的人。
3、付款人。
付款人是指负责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银行。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属于同一个银行,如都是中国工商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实际上为同一个人。如果出票人和付款人不属于同一个银行,而是两个不同银行的分支机构,则出票人和付款人为两个人。
扩展资料:
银行本票的使用: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现金银行本票的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
2.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不能背书转让;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个月;
4.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时,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票人,持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支取现金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签章,记载本人身份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5.银行本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参考资料:银行汇票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