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只有一个独生子女,需要立遗嘱吗?不立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2020-04-27 社会 89阅读

在这个问题上大多数人都会犯上一个常识性的错误,他们都认为既然是独生子女,那么父母不在了剩下的遗产自然都是全归自己所有,其实这就是对我们国家法律的不了解,甚至会因为这些不了解而吃很多亏,要知道如果自己是独生子女而父母去世的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那么父母的长辈也就是我们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还有就是父母的同辈比如说我们的姑姑,叔叔这些亲人都是有继承权的。

而这个时候,如果这些亲人提出继承我们也只能够根据法律规定给他们相应的部分,并且没有任何理由去拒绝,这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所以如果父母在世的话,一定要让父母把遗嘱事先立好,这样才免得父母百年以后对财产上的分配出现任何的麻烦。

我清清楚楚的记得一件事,就是我的一个朋友,他的父母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所留下来的赔偿金和父母的遗产以及两套住房,本来我们认为都是应该归他所有的可是他母亲的妹妹却提出了法律上的继承权,并且最后通过法庭判定他的阿姨是具有继承权的,所以他也就要给他阿姨一部分的现金以及房产,想一下如果是他的父母提前就立好了遗嘱的话,那么这种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还有一件事情大家一定要注意,不是立了遗嘱这份遗嘱就一定会有法律效应,我们一定要在专业的法律人员指导下去立遗嘱,比如说可以请一个律师或者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去做一个公证,这样这份遗嘱才具有法律性也才能够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总而言之一句话,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当然的,就是这个样子,而一定要了解相关的法规,法条必须依法办事只有这样才不会让我们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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