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中,没有工龄工资,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一、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是指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给退休人员的养老金,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T(月基础养老金)=(A+A×Q)÷2×M×1%
A——退休时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Q——平均缴费指数。
Q=(X1÷A1+X2÷A2+X3÷A3+……+Xn÷An)÷n。
X1、X2、慎缓X3……Xn分别为首次实际缴费当月直至截止缴费当月的月缴费基数(不含未缴费月数);
A1、A2、A3……An分别为缴费对应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n为首次实际缴费当月直至截止缴费当月的实际缴费月数(不含未缴费月数)。
M——建立个人账户之月至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当月的实际缴费年限。M以年为单位,累计满12个月计算为1年。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根据参保人员退休时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出来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宽乱模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不是指某个退休人员实际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数(因为在退休时无法预计),而是根据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测算出来的一个假定的指标。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规定:
40 岁 为 233 个月 ; 41岁为230个月; 42岁为226个月;43岁为223个月;44岁为220个月;45岁为216个月;46岁为212个月;47岁为208个月;48岁为204个月;49岁为199个月;50岁为195个月;51岁为190个月;52岁为185个月;53岁为180个月;54岁为175个月;55岁为170个月; 56岁为 164个月; 57 岁为 158个月;58 岁为152个月;59岁为 145个月;60岁为139个月;61岁为132个月;62岁为125个月;63岁陪游为117个月;64 岁为 109个月;65岁为101个月;66岁为93个月;67岁为84个月;68岁为75个月;69岁为65个月;70岁为56个月。
三、过渡性养老金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文件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发放办法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具体制定的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