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开始实施的。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3] ,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
2018年10月3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其中将国家公祭日当天全城默哀一分钟的倡议,明确列入法规。
扩展资料
国家公祭日的深远影响:
国家公祭日是群众路线的生动体现,体现的是对群众的尊重,是对生命的敬畏。而以国家公祭日的形式奠祭,也表明抽象的国家已经拟人化,国家的意志、信念和情感,正与普通人情相融,因此,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表明国家政治的世俗化、平民化,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也是对现在的日本不承认侵华战争提供了有力的说明。
国家公祭日,聚集在一起,以沉重的心情缅怀逝者,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国家存在的目的和价值,体会到国家统一强大的重要,使民族精神提升,使人民更加爱国!让中华民族早日复兴的中国梦而早日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