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需以下材料:
1、异地务工人员(父亲或母亲)在统筹区内正在参保证明、
2、新生儿户口薄。
办理程序:
持以上材料到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新生儿参保手续,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城乡医保费。从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相关政策:
《印发江门市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4]465号),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纳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扩展资料
报销金额计算方法:
住院基本医疗待遇的计算公式:报销金额=(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项目费用-起付标准) 基金支付比例
市内就医:扣除住院起付标准后符合报销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基金支付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就医时需出示社会保障卡在医院进行就医登记(未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凭社保部门发放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办理就医登记),以便进行即时结算。
市外就医:扣除住院起付标准后符合报销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0%。
参保人到市外医院就医住院的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保局医保股(科)申请办理就医登记手续,在异地定点联网医院所发生的住院费在医院结算,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部分。
异地非定点联网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然后参保人凭住院的发票收据、药品清单、出院小结的原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所属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报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 江门政府官网-新生儿如何参保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新生儿可随参保父母享受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