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往来签注,每个15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3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为80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为240元。
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
扩展资料:
签注种类:
1、个人旅游G:
有效期可为三个月或一年,次数可为一次或两次,一般每次最长逗留7天,但也有更长的签种。目前为止,开放“自由行”个人旅游、可以申请直通香港签注的城市,按照香港入境处所公布,一共有49个: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以及其他省的28个地级市/直辖市。
另外,深圳户籍居民可以办理一年多次签注,但(按2015年4月13日新出台的规定)一周只能去一次,称作"一周一行"。
2、团队旅游L:
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如需个人游,可以抵达深圳口岸购买送关服务过关,所有口岸都通行,2017年8月1日以后已经不需要送关服务,团队旅游签也可直接过关)
3、探亲T:
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4、商务S:
分为三个月一次、三个月多次、一年多次,每次逗留不超过7天。
5、其他Q:
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14天。
6、逗留D:
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