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地相距600米,王叔叔骑自行车从甲地去乙地,到达后立即返回,与此同时,李叔叔从乙地出发步行去
从图表得出,王叔叔往返甲乙两地的速度是不同的,从甲地到乙地速度为600/4=150米/分钟,从乙地到甲地速度为600/6=100米/分钟。李叔叔的速度为600/12=50米/分钟。所以第一次相遇时间为600/(150+50)=3分钟。而第二次相遇是在王叔叔从乙地返回甲地追上李叔叔的时候,甲地到乙地王叔叔己用4分钟,同时李叔叔也已走了4分钟。王叔叔返回时的速度100米/分钟。所以假设返回时用了X分钟追上李叔叔,则100X=4*50十50X,X=4分钟,4+4=8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