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吨位限重

2020-06-13 汽车 62阅读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交公路发〔2010〕71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小货车装载蔬菜运输免费通行高速公路:一、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整车合法装载是指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所装载的农产品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对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必须为农产品,如粮食等)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与非农产品(建材、电器等)混装车辆,一律不能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二、鲜活农产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的车辆。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范围的产品包括: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深加工产品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三、根据《交通部印发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规定,货车运输时结合车辆的轴载重量和车货总重核定是否超载,因您没有提供详细的车型信息,无法判断您的车辆的合法装载范围。但根据鲜活农产品运输政策规定,只要您的车辆所装载的农产品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范围,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就可以免收车辆通行费,否则依法应缴纳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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