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
申请条件
1. 在贷款银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岁以上65周岁(含)以
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 能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担保;
5. 有明确的贷款用途,且贷款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6. 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金额
贷款额度由银行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及所提供的担保情况确定具体贷款额度。以个人住房抵押
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以个人商用房抵押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抵押物
价值的60%。
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借款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 有效身份证件;
2. 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4. 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5. 采用房屋抵押方式贷款的,需要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房屋财产所有人(含法定
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并按规定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提供评估报告;抵押住房免于评估的,应提供符合免于评估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交易合同
或上一次评估报告等;
6. 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7.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