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摄影对生活的影响

2020-10-28 教育 112阅读
关于数字技术后期制作的讨论
关于数字技术后期制作这个问题,自从有了电脑和数码相机就是一个一直争吵不休的问题。
刚刚读完了由康大荃编著的《摄影美学原理》,在书中他也谈到了关于数字技术的后期制作问题。在书中他是用否定的观点写的,我不完全赞同他的观点,甚至到了大部分不赞成的地步。
虽然现在的数字技术还不是十分的发达,数码相机和不能够与传统的胶片相机相比较,例如在像素问题上相差甚远,在价格问题上是一般摄影者所不能够接受,失去了暗房的乐趣等等。但数字技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摄影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不得不承认,数字技术有可能是继银版工艺、湿版工艺、干版工艺、银盐工艺后的又一工艺方法。社会在发展,新兴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数字技术就是一个新兴事物,现在一些摄影专业的学校都已经开设了数字摄影者一门课程。
对于数字技术后期修改这个问题,他将后期制作称之为“图像设计艺术”,将关于数字技术后期制作一棍打死,未免有眉毛胡子一把抓之嫌。我个人认为数字技术后期制作可以也必须利用,但要有所限制和约束,凡是要有一个 “度”。但怎样的“度”算有度?
我个人的观点是,只要是受到器材等的制约,能够在后期暗房技术得到补充和修改的都可以用数字技术后期制作完成。
举几个很简单的例子,我们常用的相机是135相机,它的画幅是 24mm×36mm,如果我们想要得到横宽比例不是2:3,那么,我们不会去再买一个比例适合的相机。因此,我们会用裁图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这个无论是胶片还是数码都是很容易办到的,这也都是允许的。在一个,由于看一个物体都有透视,而大画幅的座机都有透视校正功能(包括一些135相机也有透视校正功能,但价格相对较贵。),我们在想校正而又受设备限制的情况下,也是允许的。
但有一些是绝对不允许的,譬如,在一些纪实摄影中加入一些不符合当时现实的一些情况,夸大、缩小或更改事实,违背了纪实摄影的原则,这是完全不可以的。
无论应用还是不应用数字技术后期制作,关键就是掌握一个度,合乎情理的利用是我们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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