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的年所得计算方法《办法》规定,年所得共包括11个应税项目,其中“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的计算口径是“应纳税所得额”。就现在的实际征管状况而言,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分为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两种方式。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收入减去成本、费用、损失等,直接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撰写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各类申报情形例解》也专门作了举例说明。
目前,核定征收方式主要分为采用应税所得率和征收率两种情形。
对于采用应税所得率的,可以根据其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或者收入总额直接乘以应税所得率,就可直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解决纳税人年所得的计算问题。
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年所得计算方法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两个以上的投资者。这也存在查账征收与核定征收两种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撰写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各类申报情形例解》已对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的予以详解。
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目前主要有两种作法:一是直接核定合伙企业的营业额(可采用主要成本费用法等多种方法),再依据当地的征收率,计算出合伙企业所有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然后,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伙人数平分),确定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额。二是采用应税所得率的,根据收入总额和应税所得率,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