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6年度)全国企业税收调查填表说明
一、填报基本要求
1、填报对象。全国税收调查信息表(00表)企业表(01表)和货物劳务表(02表),应以增值税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为填报对象,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可以不纳入调查。
2、数据来源。01表和02表均来源于主管税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后的2014年度各税种纳税申报表、企业财务报告、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会计账户及其他有关资料。
3、指标范围。法人企业需填写本法人(含其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的相关税费指标(01表第2-271行及02表各行,下同)、财务和其他指标(01表272-427行,下同);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财务和其他指标;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只需填写本企业相关税费指标,不填写财务及其他指标。
4、填写要求。00表和01表应逐行填列,02表应逐栏(即分货物或劳务)并逐行填列,对没有数据的项目填“0”,不留空行。各项指标中,对注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应满足关系式的要求;对未列明关系式的指标,相关数据之间逻辑关系要求正确。特殊情况不能满足关系式的须填写审核说明。
二、2016年度税调01表(企业表)的填写说明
2、本年一般项目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F2)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并核算销项税额的不含增值税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不包含第5行即征即退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
3、本年一般项目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F3)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申报表中“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小规模纳税人也在此填写。
4、本年免税销售额(F4)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直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按税款所属时间确定,下同)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货物或劳务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5、本年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销售额(F5)
是指企业国内销售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给予即征即退的销售额,可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即征即退销售额”栏的本年累计数填写。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本年实际扣除金额(F6)
指适用差额征税的营改增试点企业,允许其从取得的应税服务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实际扣除的金额。
7、本年销项税额(7=8+9+10+11)(F7)
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营改增试点企业,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应填写扣除之后的销项税额。
8、其中:1.适用17%税率的销项税额(F8)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7%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7%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9、2.适用13%税率的销项税额(F9)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3%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3%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0、3.适用11%税率的销项税额(F10)
仅限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纳税人填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11%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11%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1、4.适用6%税率的销项税额(F11)
仅限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纳税人填写。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销项”栏“适用税率”为6%的“税额”栏各行数据合计数填写。本项目不含适用6%税率的销货退回、折让及折扣的销项税额合计数。
12、本年进项税额(12>=13+17+20+21+22)(F12)
指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栏合计数填写。
13、其中:1.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F13)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17%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14、其中:采购国产设备进项税额(F14)
指纳税人当年在国内采购设备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额,按年终累计额填写。
15、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7%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F15)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7%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
16、其中:进口机器设备进项税额(F16)
指纳税人当年进口设备时向主管海关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根据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及进口设备规模,按年终累计额填写。
17、2.适用13%税率或扣除率的进项税额(F17)
一般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本期进项税额”栏适用13%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累计数填列。
18、其中:海关完税凭证适用13%税率抵扣的进项税额(F18)
填写以进口环节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五栏。
19、农产品收购凭证抵扣进项税额(F19)
填写以农产品收购发票和普通发票为抵扣凭证,适用13%税率的进项税额全年累计数,数据应小于等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六栏。
20、3.适用11%税率的进项税额(F20)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11%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1、4.适用6%税率的进项税额(F21)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6%税率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2、5.适用5%、3%和减按1.5%征收率的进项税额(F22)
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栏适用5%、3%征收率及减按1.5%征收增值税的“本期发生额”指标的全年合计数填列。
23、本年进项税转出额(F23)
根据企业全年汇总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本期进项税额”栏各减项(即“免税货物用”、“非应税项目用”、“非正常损失”和“简易办法征税货物用”、“免抵退货物不得抵扣税额”和“其他”)的“合计”栏数据之和填列。
24、期初留抵增值税额(F24)
指上年年末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指标“本月数”填写,留抵税额挂账的纳税人应按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上期留抵税额”指标“本月数”+“本年累计数“填写,也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项税额”栏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
25、本年应抵扣税额合计(生产企业=12-23+24-55)或(外贸企业=12-23+24)(F25)
生产企业按公式25=12-23+24-54,外贸企业按公式25=12-23+24。
26、以期末留抵税额抵顶欠税额(F26)
指纳税人根据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抵减的欠缴增值税和欠税滞纳金,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实际审批数填写。
27、本年实际抵扣的税额(F27)
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实际抵扣税额"行的合计数填写。本项目包含本期实际抵扣的期初留抵增值税税额,但不含出口免抵退税货物已退税额。
28、本年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F28)
反映一般纳税人本期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和小规模纳税人依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但不包括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9、本年应纳税额减征额(F29)
指当年纳税人销售货物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按2%征收的增值税税额,以及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填写。
30、本年应纳税额合计(30=7-27+28-29)(F30)
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31、本年应交查补增值税额(F31)
按纳税申报表要求填写,是指本期纳税人接受税务检查,按规定在抵减上期留抵税额后,应补征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
32、建筑服务、出租房地产、出售房地产按2%、3%和5%税率预缴(F32)
填写2%、3%、5%税率(预缴)的销项税额。对应口径为增值税预缴申报表第6行第4列。
33、年初未交增值税额(F33)
指当年初企业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应按照“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贷方本年期初余额数填写,如果“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为借方余额,则以“-”号在本项目内反映。
34、其中:年初逾期未缴增值税额(F34)
指当年初企业逾期未交(含缓交)以前年度的增值税税额。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列。
35、本年已纳增值税额(35=36+39)(F35)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当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增值税额和代扣代缴增值税,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36、其中:1.本年就地已纳增值税额(F36)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机构所在县(市)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上一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度的增值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分析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分析填写。
37、其中:(1)本年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额(F37)
指当年纳税人清理以往年度欠交增值税而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38、(2)本年已纳查补增值税额(F38)
指当年纳税人根据查补开具缴款书已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应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分析填写。
39、2.本年异地已纳增值税额(F39)
是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非机构所在县(市)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增值税额,包括清理以前年度欠税额、本年度多交税额和当年1月份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上一年度的税额,也包括本年度内查补以前年度和本年度增值税的实际以现金或银行结算缴纳税额和代扣代缴的税额,不包括下一年1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度的增值税额,可按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已交税金”栏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借方发生额的合计数分析填写,也可根据本期盖有银行收讫章的增值税税收缴款书汇总分析填写。
40、年末未交增值税额(40=33+30+31-35-26)(F40)
反映企业当年末未交的增值税税额,指纳税人当年末应缴未缴的增值税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1、其中:年末逾期未缴增值税额(F41)
是指当年末企业逾期未交的增值税的欠税数额,包括以前年度的欠税数额。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税款所属期为当年12月份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税款计算”栏“截止上期累计欠税额”指标数据填写。
42、本年查补增值税抵顶留抵税额(F42)
指纳税人本期在税务查补中,查补税额按规定抵减的留抵税额。应根据税务检查处理决定书和有关帐务处理分析填写。
43、年末留抵进项税额(43=25-26-27-42)(F43)
指纳税人当年末应抵未抵的进项税余额。按本表所列公式计算填写
44、本年收到的内销货物先征后退、货物和应税服务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F44)
指当年纳税人内销货物按先征后退、货物或服务即征即退政策规定实际收到的增值税额。
45、本年出口货物销售额(F45)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6、其中:本年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F46)
指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具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货物销售额。
47、其中:本年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销售额(F47)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外贸企业、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当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且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48、本年出口劳务销售额(F48)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劳务的销售额。
49、其中:本年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劳务销售额(F49)
指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全部(包括单证不齐部分)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具体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贸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出口劳务销售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办法出口劳务的销售额;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劳务销售额。
50、其中:本年申报退(免)税的出口劳务销售额(F50)
指实行“免、抵、退”办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退”办法的外贸企业、以及其他实行免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当年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且申报退(免)税的出口劳务的销售额
51、本年出口服务销售额(F51)
指出口企业在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的出口服务销售额。包括适用和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全部出口服务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