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的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对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没有当场处罚的,可以由机动车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