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如下:
尊敬的X X镇各位领导:
我叫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为:XXXX ,户籍地址在XX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今年XX岁,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
本人有两个儿子均在家务农,经济来源主要靠在外务工,收入微薄,仅能维持生计,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特别近几年年岁渐高,腿脚行动不便,高血压病等疾病一直困扰健康,身体一年不如一年。
现听闻国家对80岁以上高龄老人有生活补助的政策特向镇各位领导申请高龄生活补助。望给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扩展资料:
高龄补贴相关规定
高龄人津贴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养老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使广大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本市户籍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经上、年满7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的,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
现市区高龄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1996年决定进一步扩大高龄老人享受优抚待遇的范围,从1996年起除了百岁以上老人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外,大连首次将90到99周岁的老年人也划入长寿补贴范围,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生活补贴。
各地百岁老人补贴不同,最低为100元,部分发达城市110元---2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