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校毕业入警改革

2020-05-22 时事 222阅读

2016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从这份文件中可以看到这样一句话: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招录培养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商司法部另行制定。

司法部印发《2016—2020年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工作作出部署。《纲要》指出,要加强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工作力度,拓宽专业人才引进渠道,健全从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库建设,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条件。

2017年3月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盛桂英、政策指导处处长程艳丹以及司法部司考司法学教育处处长谢向红一行3人,到浙江警官职业学院进行调研。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兴瑞建议,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构建司法行政院校毕业生入警便捷机制时,应充分考虑吸收现有改革试点的有效成果,科学设定招录人员规模及警察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并完善跨省招录培养制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司长盛桂英表示在司法行政类公务员招录机制改革工作中,国家公务员局有关部门也会积极采纳本次调研的成果,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专业人才的培养录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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