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对象:
(1)主申请人须具有足够能力证明,年收入必须在50万元以上。
(2)符合条件(1)的家属,父母(户口本显示关系),夫妻((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出生证或者户口本)和同居中的兄弟姐妹(要求在同一户口本上或者有亲属关系公证且必须是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和同一个居住地址)
备注:在职人员属于主申请人员,退休、无业、学生属于附属人员,附属人员首次行程必须与主申请人同时出入境。
2、赴日目的以及目的地不受限制。
3、主申请人以及家属有不应当行为,本人及家属签证将被注销
4、不得持此签证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经营活动或者接收报酬的活动。
5、签证有限期为5年,停留时间最多为90天/次,每年总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特别提醒:此类别签证领馆会根据申请人资料的实际情况,有可能会拒签,拒签后半年内不得申请,费用领馆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