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
在创新社会治理的方面,最基本的原则,是法治。世界各国在处理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时候,最终没有其他选择,就只有法律的途径。尽管法律也有缺点,因为法律更多的是强调程序公正,强调依法申诉的程序。
法律是必须有终审的,它强调一个事物最终要遵从规则,不管是申诉方还是被诉方,最终法律都会给出一个裁决。所以法治的途径是解决社会问题的根本出路。
2、措施
(1)是传统治理主体单一化到多样化。要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社会诚信体制建设、信息化管理、舆论引导、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基层社会自治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
(2)是转变政府职能,注重从源头上治理。社会管理不等于“维稳”。“维稳”只是社会运行出现失序状态之后的应急管理。创新社会治理强调常规性的、基础性的服务和管理。这就需要政府要尽快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3)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其协同作用。我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调整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过程。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协同作用,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意义重大。
(4)是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要健全社区服务体系,包括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市场的服务体系和社区公益服务体系。在当前,特别要加强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公益服务体系建设,来满足社区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兴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需求。
(5)是积极动员公民的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强调赋予公民更多机会和权利参与政府公共政策,通过沟通、协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因此,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水平,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体制和机制,问政于民,问需于民,让公众参与社会公共政策的讨论,保证民意能够进入到公共政策中去。
(6)是健全治理的体制和机制。社会治理创新,需要我们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事先预防社会矛盾的发生。
需要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及时反映、矛盾能及时化解;同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有效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在社会治理的方面,如果我们问到究竟什么是最基本的原则,我认为是法治。当改革碰到很大的利益问题时,就常常会出现各种利益群体的不协调、矛盾或冲突,这样整个社会方面的问题就凸显出来。针对这些问题,政府过去曾经出台过一些制度来化解矛盾,比如说信访制度等。
但是最终我们发现,这里有一个误区,光靠信访还不行,如果这些制度最后不能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反而不利于问题的解决。比如,有些“上访户”最后就成了老上访户,而这些老上访户的问题长期拖着不能解决,社会就更加不和谐。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引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李 强:社会治理的最终原则是什么
参考资料来源:求是网-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