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房产税人均面积是否包括成年子女

2022-07-25 财经 239阅读

  关于您所说的上海房产税问题:

  一、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对什么人开征。

  征收对象为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过60平米”等6种情况可减免。

  注:新购住房的购房时间,以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日期为准


  二、什么情况免征:

  以下六各种情况可减免房产税:

  (一)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为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它住房面积的总和。

  上海市居民家庭中有无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经核定可计入该居民家庭计算免税住房面积;对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税住房面积计算办法另行制定。

  (二)上海市居民家庭在新购一套住房一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购住房已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三)上海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

  (四)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这是针对非沪藉的)

  (五)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暂行办法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这是针对非沪藉的)

  (六)其他需要减税或免税的住房,由市政府决定。


  从上述原文中可看到,对于沪藉有子女的情况,免征条件也比较明显:不管是否成年,首要条件是共同居住且无住房,其次就是 经核定。换个说法:(成年)子女有住房了,还跟父母共同居住,就不能算到“大家庭”的平均了。若是无住房,也不共同居住,只要能找街道办或居委开到共同居住的证明(也就是所谓的“经核定”),也是可以纳入家庭进行平均的!


  希望本回答能帮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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