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是什么?程序如何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四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考核程序是:(1)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2)个人填报《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履职考核表》;(3)单位统一组织考核评议,在优秀比例范围内,确定考核等次;(4)按照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5)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履职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