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等级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注:
1、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等级划分标准:
一、中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听力残疾中的二、三级;
言语残疾中的二、三级;
肢体残疾中的二级;
智力残疾中的三、四级。
二、重度残疾人包括:
视力残疾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听力残疾中的一级;
言语残疾中的一级;
肢体残疾中的一级;
智力残疾中的一、二级。
注:
1、本《标准》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2、残疾类别、等级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