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其中,将官设置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少将为将官中的最低级别。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8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并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军衔条例规定,将官设置为: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其中一级上将空缺未授予。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3等10级,即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少将军衔根据不同兵种分为:陆军少将、海军少将、空军少将。
1988年12月1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设置武警少将警衔。
陆军少将为陆军正军职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其中正军职包括集团军军长、政委,省军区和军级警备区司令员、政委及其他正军职军官;副军职包括集团军副军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军职军官。此外,陆军少将还是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海军少将为海军正军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海军少将还是海军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海军副大军区职军官及资深的海军正师职军官,也可被授予海军少将军衔。
空军少将为空军正军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空军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即资历较浅的空军副大军区职军官和资深的空军正师职军官,也可被授予空军少将军衔。
武警少将为正军职警官和副军职警官的主要警衔。武警少将还是武警副大军区职警官和正师职警官的辅助警衔。
军衔标识
1、“55式”军衔少将肩章
陆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枚星徽。
海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枚星徽。
空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枚星徽。
此套肩章式样自1955年起用,到1965年废止。
2、“88式”军衔少将肩章
陆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红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海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海军的黑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空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金黄色肩章两佩镶有代表空军的蓝色边饰,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武警少将警衔主要标识为,肩章底版上,缀有仿刺绣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此套肩章自1988年起用,至2007年更换07式军服时停止使用。
3.“07式”军衔少将肩章
2007年7月3日,全军军服调整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全军部队将从2007年8月1日起,开始陆续换穿07式军服。
07式军服的军衔肩章在保持原有图案不变的基础上,主要对肩章底色作了改革。
陆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海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空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武警少将警衔主要标识为,深橄榄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