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身份证挂失和补办:
公民携带户口簿、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补领,如办慢证三个月,制证工本费为20元;如办快证5个工作日,制证工本费为40元。
1、在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身份证丢失的证明(也算一个申请),上面写丢失人姓名、单位(单位开的证明)
或住址(居委会开的证明)以及丢失原因。
2、本人带着证明和户口本去所在派出所进行挂失。就是登记一下,填张报失单,然后发给你一张补领居民身
份证登记表。
3、一个月后(也就是为寻找身份证的一段时间,报失单上有寻找期限),带着户口本、报失单、登记表(已
填好)和身份证丢失的证明,去派出所申请补办,同时交40元作为补办的钱。两个月后就可以拿到新的身
份证。
4、在没有身份证的三个月内,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在挂失时即可办理,拿着户口本、报失单交十元办理,
凭所开的临时身份证领取单四天后即可领到临时身份证,其有效期3个月。
注:临时身份证做的极其粗糙,难看的不得了……总计花费50元,跑路费和耽误的时间不算……
公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重新申领时,申办人应持补领申请和丢失证明及时向派出所报告,由公民填写《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后仍未找到的,应持《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报告回执》申请补领新证。”办理普通身份证需要60天,快证只需7天即可。遇有紧急情况还可特事特办。
二、是否必须登报作废?
《齐鲁晚报》:居民身份证丢失了,是不是必须登报挂失?记者采访有关专业人士得知,对此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性要求,登不登报居民自愿。
日前,山东潍坊市的耿先生打本报热线咨询,说他的身份证丢了,听说必须登报声明挂失才能补领新身份证,而且挂失声明必须登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此外,本报热线也时常接到读者电话,问该如何在报纸上办理身份证挂失声明。那么,身份证丢了,到底该不该登报挂失呢?28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济南市公安局户政处居民身份证管理科的秦智勇警官。
秦智勇警官说,居民身份证丢失,该不该登报挂失,公安机关没有强制性要求,全凭居民自愿。身份证号都是终身制,原身份证丢失,申请补办的身份证与原身份证还是相同的号码。
秦警官说,如果身份证丢失,居民应该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并申请补领。补领新身份证后,原证就自动成为无效证件,即使再找回原来的证件,那么持有人也不可以使用这张证件办理业务,因为这张证件已经无效。
三、登报作废,有益无害
当你遇到被盗、被抢等意外情况造成你的身份证丢失,请您立即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案发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份报案登记证明,这份证明就证明你的身份证到报案的时候就作废。如果您的身份证丢失了,请您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派出所会给你出具一份证明信,证明你原来的身份证已经作废。
您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来避免和减少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
一、报案证明,如果身份证是因被盗、被抢造成的丢失并发现,因马上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所开的报案证明可以有效证明原来的身份证作废;
二、补办证明,如果身份证是自己不慎丢失,一经发现,因马上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补办,开具补办证明,证明丢失的身份证作废;
三、登报声明,登报声明可以成为一个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这样当您遇到身份证被冒用所带来的麻烦时,出示报案证明、补办证明或者报纸声明,所以最大限度地澄清自己,减少和避免承担一些不必要的责任。
四、惨痛教训
局统计,仅2006年9月一个月,到北京市花园路派出所替补办身份证的人就高达167人。
身份证是一个人身份的凭证,身分证号码是每个公民惟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因此一旦身份证因丢失被盗一些原因而被冒用,将会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身份证丢失最常见的麻烦就是被他人冒用办理电话、通讯业务。家住北京市的女士于2006年6月,收到一份话费催交单,数额高达4147.92元,而这个号码是王每年从未见过的,并没有使用,于是王每年马上去营业厅查询,经过查询,该营业厅声称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来通入网,而王女士并没有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这个号码,经过一番回想,王女士终于想起来可能是什么造成的。
营业厅说这种号码必须是用自己的身份证才可以办理,但是我们一想我也没有用身份证办理过这些业务。后来我想了一下,我两年前丢失过一个身份证,是不是这个身份证带来的这一系列的后续的麻烦。现在电话局营业厅那边每个月都向我们家寄这种电话费的单子。因为我没有办理过,所以我觉得这些费用对我来说是一个比较头疼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