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学者许慎给“六书”下定义是:
象形者,画成其事,随体诘诎,日月是也;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武信是也;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
是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对古文字构成规则的概括和归纳,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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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1、象形。属于“独体造字法”。用文字的线条或笔画,把要表达物体的外形特征,具体地勾画出来。
2、指事。属于“独体造字法”。与象形的主要分别,是指事字含有绘画中较抽象的东西。
3、形声。属于“合体造字法”。形声字由两部分组成:形旁(又称“义符”)和声旁(又称“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声旁则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发音。
4、会意。属于“合体造字法”。会意字由两个或多个独体字组成,所以组成的字形或字义,合并起来,表达此字的意思。
5、转注。属于“用字法”。各说文家解释不同。大致有“形转”“音转”“义转”三说。
6、假借。假借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字来代表,这种跟借用的字的形义完全不合的字就称为假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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