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出批示。
凡是通过具体行为实现的动作,用“做出”。一般地,其主词 多为具体的人,其宾词没有更加具体的内容或者虽有但很难用语言具 体描述,所表述语义一般不对他人提出要求,主观上不强调为什么这 样“做”。
比如“做出回答”、“做出贡献”、“做出成绩”、“做出榜样”等。
凡是通过抽象行为实现的动作,用“作出”。一般地, 其主词多为组织,其宾词往往富含更加具体的内容,所表述语义多是 对他人提出要求,对为什么这样“作”有明确的目的。
比如,“作出规定”、“作出选择”、“作出让步”、“作出战略部署”、“作出指示”、“作出决策”、“作出判断”、“作出处罚”等。
扩展资料:
作和做的区别:
一、语体色彩不同
区分“作”、“做”用法的基本标准是“文”与“白”。
1、“作”多用于具有书面语色彩的词语,特别是文言词语均用“作”,成语几乎全用“作”。
如:作成(成全)、作罢、作别、作答、作伐、作废、作古、作践、作结(收尾)、作乱、作孽、作陪、作祟、作态、作息、作谢、作业、作揖。
2、“做”则多用于具有口语色彩的词语。这种情况与“作”出于文言,起源很早,而“做”出于北方白话,起源很晚有关。
如:做鬼、做媒、做梦、做买卖、做眉眼(使眼色)、做圈套、做人家、做人情、做生活、做生意、做手脚。
二、语义内容不同
1、“作”表示的动作性不强,意义比较抽象、泛化。如:作案、作保、作弊、作恶、作风、作梗、作价、作脸、作数、作速、作为、作伪、作用、作证。
2、“做”表示的动作性强,意义比较具体、实在。如:做饭、做菜、做鬼脸、做家务、做手势、做姿势、做游戏、做针线。
三、语法特征不同
1、宾语是双音节动词,多用“作”,在这种情况下,宾语成为名物化的动名词,“作”的动词性已经虚化。如:作报告、作测试、作比较、作补充、作变动、作处理、作点拨、作调查、作斗争、作分析、作贡献。
2、宾语是双音节名词,多用“做”,表示做某件事或某方面的事。如:做工程、做功课、做记号、做家务、做课题、做事情、做事业、做物业、做项目、做学问、做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