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2016年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考研招生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统考生)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①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应届本科生;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后,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工作2年以上者)要求:①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合格水平;②达到以下业务水平之一:A.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证书(前三名);B.参加不少于十二门的普通高校本科进修课程学习。同等学力者在通过初试后,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
⑷在校研究生、长学制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⑸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4.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下同)的应届生(含七年制转五年制学生)要求临床医学与医学技术类、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本科专业代码为“1003**”、“100505”,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已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执业证书》(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5.报考“护理学(101100)、护理硕士(105400)”专业的应届生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不含提前毕业);非应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和《执业护士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