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友友们,石家庄办私人诊所营业执照需要哪些东西

2020-04-24 健康养生 150阅读
根据卫生部2010年8月2日印发的《诊所基本标准》规定: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开办诊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员方面: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从事同一专业,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方面: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设备方面:
(一)基本设备: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二)急救设备: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此外,因各地具体情况不同,开办个体诊所各地还应具备一些特殊条件。如了解在石家庄市县的农村开办个体诊所需要哪些具体条件,可电话咨询石家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纠风办,0311-666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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