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传票是代表已经进入黑名单了吗?不是财产问题,是

2020-05-17 社会 74阅读
应当进入不诚信的“黑名单”。但只是收到传票,不代表就是进入“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规定: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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