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给核准登记或者备案的事业单位颁发的、确认其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上面载有事业单位法人的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社会信用统一代码等登记事项。
由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向核准设立登记的单位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为悬挂式,应当悬挂在事业单位的主要办事场所醒目处,正本只核发一份。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规定:
1、律规定具备法人条件、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即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具备的法人条件、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核或者登记。
2、已经取得相应执业许可证书的事业单位,不再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而是由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直属事业单位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3、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事业单位登记或者备案申请应当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并向其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唯一合法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