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39号令)正式实施以后,所有车型驾驶人可持身份证在异地补领、换领、审验,不需要提交居住、暂住等其它证明。但是,我们一定要在驾照没有过期的前提下进行办理,如果驾照过期就无法进行异地换证,我们依然可以选择将驾照转到居住地之后,在进行驾照换证的操作手续,再回到自己驾照申领的地方就可以完成驾照的申请。
车主在异地换证是需要车主拿自己的身份证以及行驶证,并且还要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证明,在车管所内办理异地换证的相关操作。换证的手续十分的简单只要携带好资料,并且向对方支付二十元的费用就可以完成操作。
此外车主也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主行驶的是残疾人的汽车,那么还需要在省级医疗机构开具的身体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三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