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经营许可。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1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3有必要的场地和设施;
4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法行为。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书写申请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2全网证提交工信部审批,地网证提交通信管理局审批。
3审批通过领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电信业务的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地址等;
2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拟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人员、场地和设施等情况;
4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
5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业务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方案。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