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驾驶证的准考证有效期是三年。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申请人在场地和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五十八条 科目二考试应当一次性预约所有项目,并在一日内完成考试;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合格后,应在当日内完成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领证宣誓。
第六十四条 车辆管理所存在下列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情节严重的,可以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一)买卖机动车驾驶证,或者为未经考试、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纵容、放任考试舞弊行为的;
(三)违规修改考试系统参数、考试成绩或者调整考试设施的;
(四)考试秩序混乱,经通报后仍不改正的;
(五)省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