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掉头标志的路口可以掉头。
允许车辆掉头的情况:
1、有掉头灯的路口
无论在什么样的路口,只要有专门的掉头指示牌或指示灯标识的,按照指示掉头即可;如果没有信号灯,要在不影响其它车辆通行及行人安全的情况下掉头。
2、无掉头灯有左转灯的路口
这样的路口只要没有禁止掉头标识或单独指示灯的情况下,机动车均可以在不影响正常行驶车辆及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随时掉头。
3、黄色网格区域
黄色网格区域是代表禁止停车,但在这一块区域掉头是被允许的,只要中央没有隔离护栏,机动车可以在此区域进行掉头。
4、无“禁止”标识视同允许掉头
在没有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标识、标线的地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它车辆通过。但若路口有明显标示牌,写有“左转绿灯亮时”、“红灯亮时”等字样,掉头时则受红绿灯拘束,需遵守提示语的约定。
扩展资料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不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制作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