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房是属于商铺,税费有如下几种:
1、评估费:0.3%--0.4%
2、印花税:合同价*0.5%
3、土地增值税:30%---60%,按照增值率来算,增值率在原买进价50%以内的乘30%;50%-100%的乘以40%;100%--200%的乘以50%;200%以上的乘以60%。
4、个人所得税:(卖出价-买进价-买进交的契税-卖出交的营业税-印花税-评估费-卖出交的土地增值税-利息-装修)*20% 。
门面房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卖方带身份证、产权证、契证、土地证;买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买卖合同》。
扩展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
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铺买卖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