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是博士。
JD(Juris Doctor或Doctor of Jurisprudence),意为法律博士。来自有关回国人员的信息,教育部认证为“职业法律博士学位”。
美国的另外一种法律学位被称为J.S.D.(Doctor of Juris Science),一般译为"法学博士",在中国大陆教育部那里也是认证为”法学博士“(对比JD:在大陆是被按照"职业法律博士“认证的)。
扩展资料:
JD在20世纪六十年代以前曾经称为LL. B,其拉丁原文是Legum Baccalaureus,意为Bachelor of Law,任何人都必须获得四年制学士学位之后才可以攻读。
后来因为法律职业在美国愈发的专业化和精细化,从事律师职业的要求变得极其苛刻,甚至可以与从事医生职业相提并论,JD(Juris Doctor)学位这一名称最终产生,以表明法律教育的苛刻和严格。
美国人获得JD学位者可以在美国的大学里任教(美国法学院教授几乎全是JD学位),中国人只获得JSD者不准参加美国大部分州的司法考试,很难在美国高校任教,但回国任教很受欢迎。
但是如果外国学生在美国直接攻读LLM之后再获得JSD学位,仍然不能参加美国大部分州的律师考试(BAR EXAM),因为全美律师协会(ABA)仅仅认可JD这一种学位,任何其他学位都是各法学院自行设立的,未经ABA认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J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