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我国对于中国大陆公民前去台湾所要使用的证件,有明文规定,规定了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旅游,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内地居民赴台旅游需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严禁持护照等其他证件前往台湾地区。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是中国大陆地区居民往来中国台湾地区所持有的证件,一般与《入台证》一起检查。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五年改为10年。
2016年1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12月26日起开始试点受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
扩展资料:
办理程序: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符合异地办理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补发条件: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内页用完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的。
收费标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80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