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词的语法特征:(1)动词能作谓语或谓语中心,多数能带宾语。(2)动词能够前加副词“不”,多数不能加程度副词。(3)动词多数可以后带“着、了、过”等表示动态。(4)有些动词可以重叠,表示短暂、轻微(动作的动量少或时量少),限于表示可持续的动作动词。
2、名词的语法特征:(1)经常作主语和宾语。(2)名词前面一般能够加上表示物量的数量短语,一般不能加副词。(3)名词不能用重叠式表示某种共同的语法意义。(4)表人的名词后面能够加“们”表示群体。
3、形容词的语法特征:(1)形容词能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语和定语。(2)性质形容词大都能受程度副词修饰。(3)形容词不能带宾语。但是有些双音节的性质形容词兼属动词,作动词时能带宾语。(4)有些性质形容词可以重叠,重叠后用法同状态形容词。(5)有些单音性质形容词可带上叠音词缀或其他词缀,这时用法同状态形容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