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要求重点监管五大高危行业是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行业、危险化学品行业、烟花爆竹行业。
高危行业是指危险系数较其他行业高,事故发生率较高,财产损失规模大,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损失较大,短时间难以恢复或无法恢复。比如地下采煤业、高空作业的行业、爆破业等等。
2012年2月14日,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将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企业纳入文件的适用范围中,因此也就是从根本上将高危行业的数量从6个提升到9个。
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