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
2、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
3.权力的制约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
4.法治原则
《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