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级城市市辖县政府行政级别是正处级,与副省级城市下辖区行政级别不一样。
1、设立时间的不同,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其行政级别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前身为计划单列市。
2、行政级别的不同,副省级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
扩展资料
副省级市的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职务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其职务任免由省委报中共中央审批。
但是在行政区划类别上,副省级市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
1993年7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关于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规定,除深圳、重庆、大连、青岛、宁波、厦门这6个非省会城市仍保留计划单列市外,其余省会城市不再实行计划单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省级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