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表示引文的省略或列举的省略。也可表示说话的断断续续。
用法:
一、引文中
二、列举
三、重复词语
四、说话断断续续
五、意在言外
六、语意难尽
七、语言中断
八、含糊其辞
九、表示沉默
十、数字延续
十一、语音延长
十二、话未说完
标点符号的一种。形式一般为“……”。整段或诗行的省略,可用“…………”。
拓展资料:
省略号,在汉语中的基本形式是位于中线的六个小圆点(……),占两个字的位置;工具书和科技文献有时用三个小圆点,占一个字的位置。整段文章或诗行的省略,用12个小圆点表示,自成一行,占四个字的位置。
省略号不拆开移行,六连点要排在同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