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由风险保费与附加保费构成。附加保费包括运营成本、渠道费用和预留利润。对于长期险种,前几年(特别是第一年)附加成本(业务员佣金,运营成本)太高,这些都需要客户来承担,所以前几年中途退保价值(现金价值)特别低。
而且从风险概率考虑,身体欠佳的人不会退保,身体好才更可能退保,所以这样也变相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概率。并且如果能全额退保,也绝对会影响保险公司的资金池和投资计划。
从合同法考虑:客户退保属于单方违约行为,投保前,投保后,业务员和保险公司都会告知客户,犹豫期后退保是有损失的,收取违约金也是合理的。毕竟交几十几百块钱就能有几十万的杠杆,不想交了又能无损失退保,想的太美了
(当然从客户角度来说,退保价值(现价)低,我也很反感,但是从原理讲就是这个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