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摹作品」版权该如何保护?

2020-05-08 文化 110阅读
在著作权法上,只有具有独创性的外在表达才能构成作品,那么,临摹他人作品是否享有著作权呢?如果享有的话,「临摹作品」版权该如何保护?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临摹作品」版权该如何保护?临摹作品的法律问题许多艺术家与艺术爱好者对于临摹问题都非常关注,因为临摹是学习绘画的一种最常用的方法,要掌握艺术技巧,就离不开临摹。临摹包含两层意思,临指的是对照原作写或画,可分为对临、背临和意临三种。对临是对照原作进行临写;背临是将原作收起,凭记忆进行默写;意临则不拘泥于与原作相似,着重强调将原作中的笔墨章法与自己的创作风格相融合,形成二次创作,具有较强的创造性。摹指的是用薄纸或透明材料蒙在原作上照着写或画。与临相比,摹的可发挥性相对较小,其创作个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临摹他人艺术作品,如果是为了个人学习或课堂教学目的,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是出于销售或以营利为目的,则容易构成非法复制的侵权行为。对于被临摹的绘画作品,是否享有版权分为两种情况:如果被临摹的作品是不享有著作权的,如古画或超过版权保护期限的作品,任何人均可不受限制地临摹复制,也可以把临摹作品出售或作其他利用,但应注明临摹品;如果被临摹的作品有版权,如临摹仍在世的艺术家的作品,就一定要在征得艺术家本人同意后,方可将临摹作品出售、展览。实际上,临摹是专门对艺术作品使用的一种方式。《著作权法》实施以后,每一个艺术工作者都应具备一种意识:使用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应先征求对方同意,并给予一定补偿。如果在没有征求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作品进行临摹乃至牟利,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临摹作品的版权对于临摹者对其临摹作品是否享有版权的问题,笔者认为不可一概而论。有些临摹作品可以享有版权。因为临摹与抄袭他人文字作品的复制有很大不同,例如意临在临摹过程中就加入了临摹者的创造性劳动。因此,在不损害原作者版权的前提下,取得原作作者(或其版权继承人)许可而临摹完成的作品,临摹者对其临摹品可以享有完整版权。例如,目前陈列在中国革命博物馆中的油画《开国大典》是我国著名画家董希文的代表作,创作完成于1953年。由于历史原因,董曾先后对该画进行修改。1972年,根据需要,由中央美术学院(微博)的靳尚谊、赵域临摹复制了《开国大典》。1979年,北京画院的阎振铎和北京电影学院的叶武林两人,在靳、赵临摹复制品上进行修改,恢复了《开国大典》的原貌。靳、赵、阎、叶对《开国大典》并不是单纯的复制,而是在临摹复制过程中渗透着自身对原作的理解,增加了新的创造性成分。因此,这四人与原作者董希文都应对《开国大典》临摹复制品共同享有版权。对超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进行临摹所得到的临摹作品,临摹者也同样享有自己独立的、不受任何人限制的完整版权。例如,著名画家常书鸿临摹敦煌壁画,将残损的壁画临摹于纸上,需要投入再创作的劳动,形成新的作品。因此,他对自己的临摹作品应享有版权。所以,临摹并不一概等同于复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另外,无论哪种临摹者,都无权禁止其他人对原作进行临摹。例如,临摹者靳尚谊等四人与常书鸿,只对其临摹作品享有版权,但无权阻止他人直接对董希文《开国大典》原作和敦煌壁画直接进行临摹。关于「临摹作品」版权该如何保护?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保护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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